
近日,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冒充“道长”做“法事”能改变被害人命运的诈骗案,被告人邓某某、林某某犯诈骗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八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2017年4月至8月期间,邓某勇(在逃)创......
近日,廉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冒充“道长”做“法事”能改变被害人命运的诈骗案,被告人邓某某、林某某犯诈骗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八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2017年4月至8月期间,邓某勇(在逃)创办“广东巅峰创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用于诈骗,并先后雇佣被告人邓某某、林某某等人作为微信客服以虚假做法事的方式诈骗众多被害人钱财。
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邓某某自2017年4月份起受雇进入公司参与诈骗作案。经统计,邓某某与同伙一起参与骗取被害人财物共81.37万元人民币。被告人林某某自2017年6月15日起受雇进入公司参与诈骗作案。经统计,骗取被害人财物共53.83万元人民币。
被告人邓某某、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受雇参加电信网络诈骗团伙,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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